,最近代表幾名被告在涉及紐約州摔跤手的案件中取得了法律勝利。
高中摔跤手在兩次單獨的行動中聲稱,他們在參加/參加2011年摔跤比賽的同時,與另一名摔跤手的皰疹和MRSA簽約,該錦標賽由Nysphsaa的第六節贊助和協調。原告提起了針對Nysphsaa和Nysphsaa,Inc。的第六節的訴訟,以及幾個學區,一名錦標賽醫師,高中摔跤手,原告聲稱他們從中籤取了他們的交流性皮膚疾病,以及摔跤手的疾病父母和他的主要從業者。
為了支持他們進行簡易判決的動議,被告辯稱,原告對固有的,明顯的風險的假設,即在摔跤同時簽約包括皰疹的皰疹和MRSA在內的可傳染性皮膚疾病,儘管他們的意識通常可以降低交流性疾病(但否認是易於交易的疾病(但意識到收縮皰疹的風險),否定了被告的推定護理義務。
他們還辯稱,所有被告都遵守了全國高中摔跤聯合會規則,因為涉嫌的學生摔跤手通過使用強制性的可傳染性皮膚疾病表格排除了具有傳染性的皮膚病,並由醫生審查,並由在摔跤比賽中的現場醫師。這使他能夠摔跤。
Biondo和Candino訴Nysphsaa,Inc。和Nysphsaa等第六節的完整案例摘要。 al。 (最高CT。ErieCounty; Index No。:1443/12; 5/19/16)出現在體育訴訟警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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